倡议书】金融抗疫齐担当,贷动美好同启航 ——致广东小额贷款行业“315”诚信经营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0-3-5 | 点击数:869次
广东省小额贷款行业同仁:
为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优化地方金融环境,提升我省小额贷款行业整体形象,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联合省内各地市小额贷款协会共同向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及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积极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践行社会责任,助力“三农”、小微企业发展。
二、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权利。
三、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积极做好存量中小微企业客户的金融服务支持,做好客户续贷工作,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无还款能力的企业,可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予以宽限期或费用减免。
四、建立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充分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贷款用途、偿付能力等;不诱导借款人超自身偿付能力过度借贷;不超出批准经营业务范围或者经营区域范围开展业务;不向涉嫌非法放贷的个人或者单位发放贷款。
五、不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发放贷款;不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将核心业务(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回收贷款、贷款催收等)外包;不接受无融资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增信或者变相增信服务;不接受第三方机构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六、及时准确地向借款人披露业务、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不做误导宣传,通过有利于借款人接收、理解的方式,主动向借款人披露相关内容。
七、尊重借款人选择业务、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意愿,不擅自代理借款人办理业务,不擅自修改借款人的业务指令,不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或服务,不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八、抵制恶性竞争,营造行业公平公正的良性竞争环境。不采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向借款人催收债务,不损害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九、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取得借款人真实有效书面授权后收集、使用借款人金融信息。不收集与业务无关的借款人金融信息,不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不变相强制收集借款人金融信息。对所收集的借款人的金融信息严格保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金融信息,不超出范围使用,不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
十、明确告知借款人因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纠纷的处理及投诉途径;切实履行借款人投诉处理主体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及时处理投诉,并及时告知投诉人处理情况。
十一、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加强业务技能和合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养。
十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如发现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经营贷款业务的机构,特别是名为“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为经营贷款业务的非持牌或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非法放贷组织时,请小额贷款公司和从业人员及时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进行举报,举报热线:020-89812653,举报邮箱:gam_2011@163.com。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将整理汇总举报信息,定期上报省金融局,由省金融局协调相关部门对非法放贷机构进行严厉查处。
希望各小额贷款公司积极响应倡议,认真践行诚信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为小额贷款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和提升行业整体形象做出贡献。
特此倡议。
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广州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
佛山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
江门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行业协会
中山市地方金融协会
潮州市地方金融协会
韶关市地方金融行业协会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