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也能抵押贷款

发布日期:2016-10-24 | 点击数:769次

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收到了福建海峡银行三明分行发放的15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这笔贷款开创了仅以排污权作为单一担保的融资模式,在福建省尚属首例。
化工企业是环保部门重点监管对象,没想到环保部门能够主动帮助我们获得这笔贷款。这表明我们公司的环保工作得到了肯定,企业的社会形象一下提高了,将鼓励我们继续走清洁生产、绿色发展道路。”东莹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能武说。
2014年,市环保局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指导企业通过福建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有偿取得排污权,推动区域经济走绿色、创新发展之路。海峡银行三明分行及时跟进,确立了排污权抵押融资的特色金融方向。之前,还从没有一家金融单位尝试过,没有经验可借鉴。海峡银行三明分行主动对接,量身定制产品,与环保等部门专家跑总行汇报,修改管理办法,促使全省首笔排污权抵押融资落地。
排污权抵押确保了企业资产进一步盘活,有效地支持排污权交易改革,起到了样板作用。“这个金融产品符合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定位,体现了三明生态资源优势,对发展绿色金融有着促进作用。”海峡银行三明分行行长方五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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