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小贷公司发展模式一:“助贷模式”

发布日期:2015-12-21 | 点击数:954次

深圳市小贷行业发展迅猛、创新较多,其中“助贷模式”较为普遍,现将该模式介绍如下:

为解决小贷公司自有资金不足的问题,深圳部分小贷公司把目光投向了有大量资金,但因缺乏专门的小贷分析技术和经验,而难以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他们与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等银行共同探索,合作开发了“银行提供资金、小贷公司提供客户并承担信贷风险”的助贷模式,2009年该模式获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政府金融创新奖。

(一)助贷模式操作流程

1.客户的筛选及资料收集。小贷公司负责寻找客户,接受客户咨询并按照银行与小贷公司制定的细则对目标客户进行筛选,对于符合标准的客户,小贷公司负责收集贷款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一致性负责。业务操作时,对于客户资信条件不满足银行要求的,银行有权拒绝贷款申请。

2.贷款审查审批。小贷公司负责贷款前期调查,小贷公司审核通过后,将审批意见提交银行进行最终审批。银行根据小贷公司推荐的贷款客户资料独立审查审批贷款。

3.合同及相关资料的签订。银行审批通过的客户,由小贷公司做为居间人身份,代理银行与客户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小贷公司定期将发放贷款的相关资料原件报送银行集中存档管理。

4.贷款的发放。银行按照预先拟定的额度管理规定扣减小贷公司相应额度,并直接发放贷款至客户指定的账户,贷款的发放由具体经办支行完成。

5.贷款的回收。小贷公司在合作银行开立专用结算账户,银行贷款的本息委托小贷公司负责回收。小贷公司每月固定日期从客户账户中扣划本息费用至结算专用账户,用于归集客户的还款。银行于贷款的还本付息日自动将到期的贷款本息从该结算专用账户中扣划。

(二)各方的责任和利益

整个“助贷模式”包含了银行、小贷公司、客户三方的利益链接,每个角色同时担负着不同的责任。
1.小贷公司。连接银行和客户的居间人身份:一方面小贷公司负责寻找,选择能够达到银行信贷要求的客户;另一方面,小贷公司起到了担保人的作用,在客户无力还贷时,小贷公司负责全额代其向银行还款。所以,整个助贷模式的风控要害由小贷公司把控,小贷公司运用小微信贷技术,从贷款的前期调查、中期管理、后期催收过程中赚取中间业务手续费用。

2.银行。银行的责任两方面构成:一方面银行要在确定的额度内给小贷公司提供足额资金;另一方面,银行要充分适应小贷公司高效快捷的放贷速度。深圳某小贷公司提出了“形式化审核”的要求,即:小贷公司提交客户的放款申请,银行必须在几小时内,或更短的时间内审核放款。为此,依照创新的模式,某小贷公司与银行的审批IT系统实现了联机运行。银行收取的是客户支付的国家规定利率(或银行允许上浮部分)内的贷款利息,形成表内资产及收人。同时,因是发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而受到政府方面的政策支持。

3.客户。一般来说,这类客户都是在银行贷不到款的人,小贷公司可以快速的甚至是无抵押、免担保的为其发放贷款,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客户除了需要支付银行利息,还要支付小贷公司中介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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