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亟待“上位”
发布日期:2013-7-30 | 点击数:1084次
来源:信息时报 2013年07月30日07:0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徐岚) 央行昨日公布的小额贷款公司分地区情况统计表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086家,贷款余额达到7043亿元,每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平均9940万元。此前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已经达到6080个,贷款余额达到5921亿元人民币。换句话说,今年上半年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增加了1006家,贷款余额则增加了约1122亿元。
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贷款规模都呈现了快速增长的态势。2008年5月,银监会央行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贷公司开始在全国进行试点。2009年末,我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还仅有1334家,贷款余额为766.41亿元。
如今五年过去,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已经突破了7000亿元,相当于2009年末的十倍。如果将小额贷款公司视为一个整体,超过7000亿元的贷款余额,在全国的商业银行中亦能排得上位置。同时,截至2013年6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的从业人数已经达到8.3万人,实收资本也达到了6252亿元。
小贷公司“身份不明”“上位法”宜尽早出台
然而,在小贷公司快速发展的同时,长期的身份不明也给金融人士造成了困惑。据2008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2012年12月9日,央行发布《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将小额贷款公司等纳入金融机构范围。不过,由于小贷公司至今没有法律、法条所给予的规范,也就是没有所谓的“上位法”,一直备受各界质疑。
从上周末举行的第二届全国金融办主任圆桌会议上传来消息,小贷公司正在各方的推动下,有望被纳入到国家金融发展战略,获得政策上的突破。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广东金融办副主任叶穗生在会上表示,小贷公司至今没有法律、法条所给予的规范,也就是没有所谓的上位法。“建议对23号文进行修改,同时推动小贷公司上位法的尽早出台。”内蒙古金融办副巡视员徐展扬也透露出相似的看法,“23号文试行5年多来,不足之处需要抓紧修改。”严重制约小贷公司发展的,还是小贷公司“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的说法”。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顾问焦瑾璞日前撰文称,“要继续为小额贷款公司正名松绑,继续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他同时呼吁,“将小微金融纳入国家金融发展战略”。
数字
广东小贷公司发展速度不显著
截至今年上半年,广东小贷公司有265家,与四川、贵州等省处于同一水平,数量上还不及山东、云南以及辽宁等地区;广东小贷公司的实收资本为306.52亿元,贷款余额为320.13亿元,在全国也是处于中上游水平。
江苏小贷公司全国居首
分地区来看,机构数量上江苏省拥有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位居全国首位,达到529家;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分别以499家和472家的数量位居二、三位;
从贷款余额指标来看,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居全国首位,高达1091亿元,占到全国的15.5%。江苏省也是全国唯一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超过1000亿元的省份。
分析
利率市场化或为小贷公司带来机会
与江浙等民间金融较兴盛的地区相比,广东地区小贷公司这两年的发展速度并不十分显著。
然而在央行征信系统有望开放的当下,广东小贷担保公司却首先在酝酿试点。据了解,过去数年珠三角各担保、小贷公司调看客户征信记录,一般是通过合作银行的私人关系,从银行系统调取,或通过地方行业协会到央行查询。然而随着银行管理趋严,第一种方法越来越难,第二种方法虽可行但查询程序较繁琐。
今年2月,央行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地分支机构选取首批担保、小贷公司,试点接入征信系统,并在年底上报试点情况。而据近日媒体报道,广东省金融办已向珠三角各地方金融办发文,要求推荐首批接入征信系统的试点名单。
而广州一位小贷公司人士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贷款利率下限的放开,也会给小贷公司增加业务机会。“贷款利率下限放开虽然短期影响不大,但是贷款利率会由于议价能力强的企业带着往下走,银行盈利空间压窄而银行信贷资源有限,银行的放贷能力就会减少,这就给作为信贷资源补充的小贷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长期来说,利率市场化会更有利于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给小贷公司带来更大的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