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构普惠金融

发布日期:2015-3-20 | 点击数:1191次

普惠金融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等问题。目前普惠金融的主力军仍是农信社、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在为服务对象提供支持的同时,政府政策的扶持也必不可少。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中首次提及“普惠金融”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到了“强化农村普惠金融”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这凸显了政府对普惠金融的重视:提升微型金融服务供给的规模、质量和效率,发展普惠金融将是当前和今后中国金融工作的重要内容。

“虽然大家对发展普惠金融的共识度较高,但对于如何发展普惠金融,却有着不同的看法。”央行副行长潘功胜日前表示,“普惠金融需要建立有效的、为社会各阶层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为弱势群体提供平等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机会和权利。”
金融机构仍是主力军

“尽管普惠金融在理念上是完美的,但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由于存在成本高、风险大、收益低等现实困难,发展普惠金融往往面临诸多挑战。”邮储银行行长吕家进认为。
  今年1月份,银监会12年来首次进行的机构调整中,新设立了普惠金融部,对P2P平台、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非持牌机构进行监管。
  “可以说,小贷公司是‘被迫’地承担了普惠金融的任务。”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金东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嵇少峰在接受《农村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和银行服务的客户相比,小贷公司的客户质量较差,其管理成本也远远超过银行,并且没有享受到政策的扶持和优惠。“但小贷公司确实在扶持小微企业,这就是他们经营困难的原因。”他认为,小贷公司发展的泡沫期已经过去,在目前实体经济持续下滑、资本回报率下降的情况下,小贷公司的利润空间和生存空间都在进一步缩减,这种不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将会导致小贷公司的大面积死亡。
  “小贷和网贷等机构,由于服务对象符合普惠金融的要求,对于普惠金融体系是个有益的补充。普惠金融的主力还是农信社、农商行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对记者表示。
  某省联社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农信社和农商行主要通过三大方面在做普惠金融:为“三农”、小微等弱势群体提供的小额贷款、延伸至偏远地区的网点覆盖面、服务到田间地头和送金融知识下乡的庞大员工队伍。“农产品行情波动大,小微企业寿命短,农信社的业务绝对算是高成本高风险的,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不计成本地做普惠金融。”
  “农业保险在普惠金融体系中能够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江泰保险农业保险部经理郭永利对记者说。他指出,农业保险不但以经济补偿的方式保护农民,还可以通过与银行的互动撬动贷款,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保本微利需政策扶持

“普惠金融要在政府政策支持的基础上进行市场化操作,走保本微利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潘功胜说。
  “我很赞成‘保本微利可持续发展’这个提法,”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晓山说,“但实际上这个观点能否在高层和业界、决策层和服务主体间形成共识是一个问题。”
  曾刚认为,在没有政府推动的情况下,保本微利地开展成本高、风险高的普惠金融很难做,金融机构也很难把握尺度。毕竟资金价格高是客观存在的,即便银行已经做到保本微利了,对于贷款者而言还是融资贵。
  中和农信是一家致力于为农村贫困农民提供小额贷款的社会企业。“我们去年发放了28亿元的贷款,但惠及有效客户数达到25万多户农民,而利润则是1900多万元,利润率还不到1%,是真正的‘保本微利’。”中和农信总经理刘冬文说。在他看来,保本微利可持续发展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对企业的道义挑战。很多人认为对贫困农户提供的贷款,不应收取利息或者应收取较低的利息。而扶持政策的缺失,是制约中和农信发展的另一阻碍。
  “既然提出了普惠金融概念,应该在金融机构体系的准入方面有所突破和创新。”他说,“目前国家对普惠金融的补贴力度其实不小,但很多政策都只对金融机构开放:例如10万元以下涉农贷款享受税收减免、支农再贷款的财政补贴等都只对金融机构进行扶持,很多在民间从事金融活动的小机构、组织、NGO和社会团体都被排除在政策扶持之外,应该放开对非金融机构的准入限制。”
  “虽然国家已经给了很多支持,但有些地方做的还是不够。”上述省联社负责人表示,“比如涉农税收的减免与实际成本的不匹配,按照涉农、小微贷款增幅来对金融机构进行奖励也不合理;农信社因为贷款基数大、增幅不明显得不到奖励;而一些其他机构由于基数小,反而增幅很大,得到了奖励。”此外,他还提出,农信社改制农商行后,服务的对象并没有发生变化,但扶持的政策却没有了。“顶层设计还存在不足,没有把农业保险当成普惠金融去看待和支持,造成许多应该给予农业保险的补贴被商业保险公司平分了。”郭永利说。
  “发展普惠金融,要加大政策性金融的资金投入,农村金融机构毕竟实力较弱,利率市场化过程中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偏小。”曾刚说。他认为,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首先应该是进行差异化监管。农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本来就高,资产结构又单一,而其中风险资产往往都是与“三农”、小微相关的业务,不应和大银行一样按照那么高的标准来监管。他指出,监管层对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提出“三个不低于”要求,尽管在监管导向上鼓励其提高不良容忍度,但在监管实际要求上又没有体现出对于这一块的风险容忍度。“整个普惠金融体系应该由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政府资金加上财政财税扶持来构成,同时还需要一个好的征信体系帮助金融机构来控制风险。”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