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增资扩股的条件

发布日期:2012-10-24 | 点击数:1383次

(一)开业经营半年以上。
(二)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贷款坚持“小额、分散”以及服务“三农”和小企业的原则。
(三)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且执行良好,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四)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有关机构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五)增资扩股后,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人数、持股比例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对股东人数、持股比例的相关规定。
(六)自治区金融办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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